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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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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因為妳朋友同事去跟人借行李箱造成的,不管這行李箱是不是真品出借的人入手價就是32000損壞照原價賠償是合理的。
其實這個案子跟之前出借小提琴損壞賠償的例子差不多,基本上你要跟別人借東西賠不起的東西就不要去借。
除非妳能證明出借人明知道他的行李箱是假貨不值那個錢借妳還一定會摔壞故意要坑妳的,不然出借人也是看在交情的份上才願意出借高價行李箱。
原本東西沒借妳之前就算行李箱真的是假貨反正當事人不知道心理也不會有甚麼芥蒂,結果好心借人行李箱有好好平安物歸原主就算了。
現在出借後被人摔壞了照價賠償後也就沒事了,結果後續還被通知出借的行李箱不是真貨要你退錢給他。如果你是出借人你會怎麼想?
現在不管最後怎麼處理行李箱出借人跟借行李箱的人交情大概是就此完蛋了,這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我怎麼看都是當初出借行李箱的人而不是摔壞行李箱賠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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