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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E.A.G.Y.O.O
這樣變成要用中古價來算,跟車禍理賠一樣了。

用過的二手貨拿中古價來算好像也沒啥不對

引用:
作者eat&drink
曾經撿過iPhone,沒多久就打電話過來,約拿手機。

對方拿到手機就忙檢查,跟她說玻璃貼要換了,
只應了一聲,轉頭就跳上男友的後座,連句道謝也沒有。

以前同學也撿到過手機
結果搞到得上法院出庭
想想東西還是別隨便亂撿比較好
 
舊 2018-10-29, 12:4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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