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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賊
依據該報導所述, 以及台鐵事故前正常時刻表內容 , 宜蘭晚 15 分開的意義, 就是 16:24 應發班車, 遲至 16:39 才發車, 而事故發生時間是 16:50.......這~
各位看到問題點了嗎? 從宜蘭到新馬這段距離約是 18.04 KM, 在還沒計算停靠羅東站的延遲, 其平均時速是 60 / (50-39) * 18.04 = 98.4 KM/Hr; 因為宜蘭至羅東約只 10 km, 該列車在加減速後停靠羅東再發車, 所能夠縮減的誤點時間非常有限, 很可能在羅東發車時, 累計誤點還是約 15 分鐘, 而羅東到新馬約 9.16 km, 依此計算從羅東到新馬的平均時速將高達 60 / (50-47) * 9.16 = 183 KM/Hr; 若因有效趕點在羅東縮減累計誤點時間 1 分鐘成為 14 分鐘, 那平均時速也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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