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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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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引用:
作者暴君-T104
看你能不能把"性"跟"愛"給分開來看囉

如果不行

你覺的結婚就是要放棄性自主權

那我也無話可說囉

畢竟每個人想法不同嘛


性跟愛當然可以分開
如果在單身的前提之下
那是任何人都沒話說
如果在有婚姻的情況下
那就不行
我國民法乃規定夫妻間有下列義務:
1.同居義務
2.貞操義務
3.互負扶養義務
4.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義務
請問你
結婚以後生完小孩
可以不要養小孩嗎?
為什麼生小孩就要養呢?
為什麼結婚以後就不能去外面偷吃呢?
那乾脆就說為什麼要結婚呢?
這些事都不用結婚就可以做
既然喜歡這樣做
那又何必結婚
你說對吧!
舊 2018-10-22, 08:23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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