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幾個人妻攻略的小故事
瀏覽單個文章
暴君-T1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8
文章: 0
引用:
作者
a09036
可以離婚啊
所以我說那為什麼要結婚?
還有你對婚約的概念有誤
就是毀約
所以法官可以判賠錢
看你能不能把"性"跟"愛"給分開來看囉
如果不行
你覺的結婚就是要放棄性自主權
那我也無話可說囉
畢竟每個人想法不同嘛
2018-10-22, 08:16 PM #
36
暴君-T10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暴君-T104
查詢暴君-T10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暴君-T10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