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殺生丸
現在法官判決很奇怪
何況我們對他的看法都是明講實話
要告又怎能保證一定贏?
告輸了他能承受得起?
再說大夥根本不認識他,就算擦身而過我也不知道就是那條蛇,
難道他要跟法官承認他就是四十多歲特地跑去日本破處發現肛門別有洞天的莫名一言嗎?
對了,他有針對小約翰!為什麼其他人不能針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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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網友還是有同理心及包容心
尤其知道該位網友的情況........
雖然該網友上網發文的次數已經少很多了
不過一篇情緒文又引起了回應
這篇莫名一言到底怎麼了? 其實真不知道是關心詢問文呢
還是釣魚文?
曾有一段時間,忽然沒看到該網友的發文,心裡感覺毛毛的
還以為想不開了,不過確幸的是再度發文,還交了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