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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n Am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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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n Amar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這個案例.個人支持警察用槍

只要..拒補或逃跑.警察就可用槍制止

歹徒拒捕..可能是警察倒楣.受到傷害或挨槍

歹徒逃跑..可能造成路人百姓.無辜者受到傷害

警察開槍..歹徒還要跑.再開槍.也是剛好而已


但..這是鬼島.恐龍法棺不食人間煙火.善良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題外話..胖周瑜大器買單這150萬賠償.讚!

舊 2018-10-19, 09:38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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