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李春秋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0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槍並不是追捕工具,
槍只有一個功能, 就是殺人

一堆人說美國警察開槍怎樣的,
事實上美國警察只有在安全受威脅時才能開槍,
這解釋可以很廣,
例如說嫌犯有摸口袋等疑似拿出武器的動作

但如果嫌犯只是逃, 警察追不上, 即便是美國警察也不能開槍
因為它就不是追捕工具

美國警察看似粗枝大葉
但應該接受的追捕訓練課程都不會少
台灣什麼都沒教好, 給警察一把槍就叫他去執勤了.....

台灣警察開槍打死人的案子真的都是莫名其妙阿
例如板橋的警察接獲線報,跑去天母抓通緝犯
不請求支援,一人一車攔不住對方,就開槍把人打死
例如桃園的警察接獲線報,跑去新屋抓通緝犯
不請求支援,一人一車攔不住對方,就開槍把人打死

這些人根本死得很冤枉, 遇到警察逃跑是必然反應, 還要被安上什麼開衝撞警察的罪名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這就是台灣警察最卑鄙的地方,
明明就是不可能的追捕,
攔不下來說你追撞

攔一輛車至少要2輛車,抓2個人至少要4個人
明明就是接獲線報才去的,又不是街上隨機遇到
明明就是貪功,總是一人越區去抓人

每次都推託說人力不足
然後廟會8+9太吵,
都可以出動幾十名警力去壓制小朋友, 說是快打部隊真威風


你的見解十分新穎,建議都照你見解每天輕輕鬆鬆泡茶聊天就好,
不要哪麼拚哪麼認真,真是憨呆
舊 2018-10-18, 05:31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春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