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鼓勵歹徒拒捕 ?
警開3槍太超過?
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2014年2月16日在一處資源回收場欲逮捕竊盜案通緝犯羅文昌,
羅踩油門倒車欲逃離,葉打開駕駛座車門對他大腿連開3槍均貫穿左大腿,
其中2槍進而貫穿右腿,羅忍痛開車逃逸,因出血性休克連人帶車墜入田埂,送醫仍死亡。
羅男家屬訴請250萬元國賠,一審桃園地院認定葉不當使用槍械,
但羅男拒捕須負65%責任,審酌後判准國賠,
桃園市府須賠87萬5000元給羅妻與2名子女。
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桃園市府要再多賠62.5萬元,總計要賠償15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