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Melia1830
主要看遊戲規則怎麼訂的,有物品擁有權的人說話

超商的物品擁有權是業主,有利可圖他們就選擇有利可圖的行為。吃到飽如果不違規打包的話,食物的擁有者可以說是消費者,不管道德不在意沒品的話是怎麼浪費都可以,不過郵輪也是可以不堪虧損收起來不幹了

其實郵輪還在,損失也不大,跑其他航線就行了


那串您可能沒仔細看,總公司強迫進貨量,加盟業主苦不堪言。此時賣不完的食物擁有者是誰呢?

其實浪費就是浪費,無論何種形式。我只能說我老了,那些振振有詞的人還真令我無法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8-10-16, 11:23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