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teraflare
今晨閒遊慈濟園區之後
想到這個議題爭論不休

我倒是有之一想法,雖然牽涉道德法律層面甚廣
應該是可以考慮...

第一次被死刑定讞的人
可以選擇
捐出一顆新鮮腎臟,可保不死,令其悔過新生
根據醫學上可靠紀錄
人在僅有一顆腎臟的情況下
(天生單腎比例甚少..但無統計數據,此狀況先排除 )
若生活規律,健康飲食,加上合群良善之心
依舊可以享有正常人的天年...

若不知悔改,第二次被判死刑者
則取出該人僅剩的腎臟
令一輩子都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療得以維生
由於 身體之故 這種已經難為大惡

再不知悔改者,斷絕官方資助血液透析維生
則猶如 生不如死
若能從善助人者
視情狀給予維生治療 令慧命得以延長

我是認為這種方式對待法律上[死刑]
從各種角度可得圓滿
或可解除目前的爭端


你真的是醫生???

你不知道死刑犯捐贈器官的議題,目前普遍認為接受死刑犯器捐並不恰當嗎?這還是指真的被執行刑死刑的喔。

況且依你所述,這根本是活人摘器官,與對岸被罵翻的強摘法輪功器官有何異??你不知道柯P就因為牽扯進這事被罵了多久?

你是醫生,怎麼會提出這麼沒有常識的建議???
 
舊 2018-10-14, 09:50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