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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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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
好吧,本樓首歪

我覺得結婚後夫妻就能共同均分持有財產,是現代法律最過時的概念之一,離婚均分財產、贍養費這些也早已經被濫用了
真的這麼愛,那就聲明放棄協議書簽一簽直接公開,比什麼海誓山盟曬恩愛都有說服力
 
舊 2018-10-12, 09:44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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