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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過的
Amateur Member
 
我是路過的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0
引用:
作者Abcb
假的...
失竊的話有免責條款, 當然要完成報案程序.

不過這種買車來付租金的概念一直都很好笑, 對消費者來說整車出租才是正道, 個人認為台灣就是盤子多的概念XD

小聲的說我也這麼覺得...
舊 2018-10-03, 12:17 P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是路過的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