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aingc
我第一份工作要做三年才能領別人眼中的新人價
(看你不會爭,明明做的工作也沒人能接手)
直到新同事來了幾年,工作漸漸被接手去(其實也就是能分頭做省時間
不會做到死);要走的那個月才說其實前三年就在考慮要我走人,理由
是公司養不起。
北部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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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我也是這次才開始真正的"談價."
我值多少錢? 公司願意花多少錢以及條件來聘用我?
上間公司其實付給我的薪水比現在高10%.
但工作上變成我要承擔非常多事情, 要操心很多事情.
現在這間那10%少拿的, 變成優良工作環境跟條件.
而且我只需要注意我份內的工作即可, 其餘不用管.
此外, 不曉得是不是新手優惠.
老闆已經告知我年終至少有3個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