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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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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莫爺
汽機車闖紅燈沒有帝王條款吧?
經過路口要減速慢行?這句話也能套在闖紅燈身上...

上次檢舉一台闖紅燈。
我直行車到巷子路口,有一台機車紅燈右轉。
用錄影方式檢舉,居然被回「影像採證不齊全,不足以顯示違規態樣」。
哇草!都拍到我直行綠燈,想當然另一邊肯定紅燈,這樣都不罰?

警察杯杯在抓闖紅燈,不也是在路口等紅燈右邊?
錄影不能罰,人站路口的方式可以開單,真搞不懂這邏輯在那?



因為警察有公信力跟公權力,所以他的錄影只要是他方向是綠燈,橫向就是紅燈,
絕對不會有紅燈壞掉這種事情發生。
但是,法官也不會因為是民眾檢舉所以認為證據力有問題,
只是,警察開單還要應付申訴,懶得開單而已。
為何有這些差別,警察出門開單是應付業績要求,當然要開單,不然去幹嘛,浪費時間,
民眾檢舉又不計入業績,當然能省事就省事。
舊 2018-09-17, 07:3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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