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alkunder
為什麼沒有能力的大多數人,要為了炫富的少數人,大家一起繳保費?
如果有人有能力,整天就喜歡開著一車金子在路上跑,而且還因為自己沒包好,因為路上常見的事故,說金子受傷或不見了。如果是"肇事"的是騎三輪車做回收,月薪22k,或是弱勢單親家庭的人,這還得要看受害車主是不是要"大發慈悲",不然悲劇的機率就很大了。
有能力的人不應該為這個社會多付出一,對自己的行為多負責些任嗎?尤其是當超跑還完全不是生活基本必需品。這麼寶貴的東西,自己要保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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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好車的人規規矩矩不肇事, 而是其他人違規呢? 我覺得有錢與否不是原罪.
原罪還是肇事者! 支持肇事者100% (如果超跑肇事, 別人也不必賠, 自己去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