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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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moguli
如果要結清舊制年資,必須要勞工與雇主雙方合意才可以,雇主不得強迫勞工結清,勞工也不得要求雇主一定要結清。結清舊制年資的退休金(以下簡稱結清金),應按照勞基法的退休金給與標準辦理,也就是前15年的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2個月平均工資,15年以後的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1個月平均工資;結清金,雇主應在30日內一次發給勞工,不得以分期給付或其他方式辦理。結清舊制年資,只針對退休金的部分,與年資有關的其他權益(如特別休假、預告期間等)不受影響,仍應該要按照勞基法的規定,自勞工受僱日計算勞工工作年資。
15年要給30個月的平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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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記憶中,勞退舊制應該是前15年年資,一年累積一個月最後一年平均投保薪資,十五年以上的年資,則一年可累積兩個月,年資累積有上限30年,退休金最多累積到45個月。
因此樓主朋友應該是在勞退新制開始之時,新舊制之間已經選擇了新制了,所以才有個人勞退帳戶中累積的金額可查,但這樣公司還願意給予舊制的退休金,算是不錯的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