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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5
引用:
作者smic
日本柏青哥店就是這樣
店內用鋼珠換禮品,
拿禮品到店家對面禮品店
店家用現金收購禮品

這樣就構不成賭博罪.



在台灣應該涉及到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的規定
     
      
舊 2018-09-15, 11:3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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