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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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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規來看
實際上網路販售由原廠自己跳下來賣比較好
利潤夠又可以做服務打開知名度
但現在情況是源頭不跳下來,由經銷商代理商這類公司在做,利潤本身就被抓死死的
又遇到平台的上架費手續費之類阿阿雜雜的費用,又在那邊7天或15天甚至1個月後才能領款
多少規定會設的龜毛點來補回利潤不足的部分
說真的,利潤不夠的商品就別丟上網賣,被平台抽個過手費運氣差點又被退貨,真的是上去做虧錢做心酸的
舊 2018-09-06, 01:0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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