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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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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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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tai
台灣駐日代表處,自己矮化自己。沒有做駐外人員該做的事。
中國的外交人員,說做就做了。然後順便吃一下台灣的豆腐。


救助自己國人的先決條件:要有駐外人員的認知
我很確定在日本雇用遊覽車接送是不用有外交人員身分的

"自己國家花自己的稅金沒有義務救助外國人"
平常沒盡義務,有好處想沾
人家自然要你付點代價
原來這不是使用者付費,而是被吃豆腐

就只是我們的駐日代表沒有把事情作好
舊 2018-09-06, 11:20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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