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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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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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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wheat
對這點有個疑問,有人能釋疑嗎?
『假如他還把房子拿去貸款,人跑了,貸款還是你要還』
既然可以拿去貸款,不就表示房子已經是在他名下(或同夥),
為什麼貸款會是由被害人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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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戶回去給賣家喔...
買家貸款完,就把房子過戶回賣家
所以房子已經不在他名下了
賣房子的人想說沒成交,房子過戶回來了
還賺了一筆保證金..正高興哩
後來才發現房子已被抵押貸款
貸款人還是買方....只是...他不可能繳啊..
不繳..房子就被銀行收走..
所以..繳也不是...不繳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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