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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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wdopwrg
如果是合約有陷阱,告上法院房子應該都拿得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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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沒看內容,
合約偏向買方,
代書只會跳針說照合約走,
問題是買方過戶完後,貸好呆滿然後違約不交尾款,
代書一直辯解他沒有替賣方監督跟保管權狀的責任,
買方違約跟他沒關係,
賣方發覺有問題擋下來,他就會一直跳針賣方先違約
後面的集數,正常的代書有說代書在這中間有保管權狀的義務,
就算是賣方去過完戶,代書也要去把權狀拿回來保管,等買方付清尾款才交權狀。
那些案件因為都被貸好貸滿,
就算是房子拿回來,
最後還是要被法院拍賣,
償還民間金融公司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