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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oMacgy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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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9
「這些」案子的合約我看了以後深深覺得應該是拿這些人沒辦法。
一切都按合約走,就算代書負保管之責,他真的就只是「保管」而已,完全按照字面來解釋。
所以這40幾個以上的案例,就像來賓所說的,根本就是進了安寧病房。
沒了房子還要背債,這些合約擺明了就是鑽法律漏洞,可是偏偏在法律上又說得過去。
要搞成刑事詐欺罪,很難哪,真的頂多是打民事官司而已,拿他們沒皮條。

違哪條法?現場來賓沒有一個說得出來的,都只能在拿不到尾款這部分打轉。
 
舊 2018-09-03, 05:0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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