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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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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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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寫的就是實戰很久以後最經濟實惠的做法, 要更低只能有兩個女眷"全職看護."
也就是說這工作不是一個人擔得起來, 當然有一個人擔的例子, 你可以去評估那精神狀況.
能安樂死我也要... 其實我可以, 這也是另一個一定要回去的原因, 死要死得有尊嚴.

台灣現況真的要吊住一條命幾乎是沒問題的, 這也是長久以來的實戰經驗.
唯一"很安詳"睡一睡就過往, 無人察覺就無從救起, 其餘的通通急救好幾次.

過程是這樣, 醫院會先通知當初設立的順序, 有擔當的會去醫院, 明白說想怎麼辦.
沒擔當的就是不接電話不去, 讓醫院"賭!" 你沒看錯, 因為救治不是馬上, 會撐/等.
有時候一發炎到了內臟就掛了; 而這種家屬就是不敢說不救, 但很不想救.

久病無孝子女, 人性如此, 不要推說有錢沒錢, 只要沒到場的就通通都是不肖了.
這幾年來, 我最後的總結, 孝順就是有尊嚴地送對方最後一路.
     
      
舊 2018-08-29, 06:43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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