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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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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要死沒有死不了的,怕不怕,做不做得到而已,何須安樂死合法?
目前我44歲,現在我也很堅挺的說,到時候我會很有氣魄!
但到那時候的心境轉換會不會不同,我也很難講....盡量啦....
我也很同意,錢花完就該去死了,剩的都是麻煩別人而已。
而且不只活著要注意,連死掉的細細節節都應該提早安排好,像樹葬就很環保。
(程序跟費用很重要,錢留好人找好,找兩個朋友三個人互助彼此監督程序就好,
剩最後的就讓先死的兩人後人或配偶代勞,可以的話就不要找家人,省得麻煩)
我雖然有宗教信仰,但自己的身後事我目前是看很開,人死就一把灰,在世的時候有爽到才重要!
年輕時,器捐那些填好親友交代好,倘若還能造福別人,這才叫有福報∼
回一下本文,看護是讓家財萬貫的人請的,像一般普羅大眾,二個人還賺不夠一個老人看護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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