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道理我當然懂,但這仍改變不了結論。
當然可以用最worse的一個小時來告訴大家降雨量高達100mm。
其實,如果取最高降雨量的前後15分鐘,以半小時為區間,有可能
可以算出平均時降雨量高達120mm,但那只是數據的表達的方式不同而已。
從中央氣象局的資料,苓雅區最高降雨為88mm,而下一個小時就降為約40mm,
再下一個小時只剩5mm。
不管是88mm,或100mm,或120mm,在最高降雨之後的三小時總累積降雨為133mm,
而排水量為1小時60mm,所以在淹水後2-3小時水應該就要退去。
當然,我不住在苓雅區,不知道水淹了多久,但我在前文已提到,就算淹水,也應很快退去,
如果3小時內淹水未完全退去,就表示有排水系統未達目標,當然要說明改進。
但如果3小時內水就退了,那當然就不能怪市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