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16
引用:
作者kyoceramita
上市就是為了這一天...

入坑的應該傻眼了,買股給他加薪的感覺。

不過是給股票,賣了才算數。


是賣了才收稅,不是賣了才算數,股票到手其實就可以拿去質押借貸現金還不算個人收入。
認同某些中國股民/酸民說的:自己把持的董事會給自己獎勵股票,這事誰不會幹,
但為什麼別人幹了就會因為掏空公司被公安或證監會抓去?

PS. 如果用到國家隊資金的公司幹了這種事,罪名叫私分國有資產/國有資產流失,
還有刑責的。
舊 2018-08-28, 11:03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mit Cra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