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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的小黃司機,犯了錯帶著被害者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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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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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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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K-240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快速公路上,這位機車騎士的行為肯定被眾人鞭得體無完膚.
內線本來就是超車道,後車鳴喇叭示意超車,無奈機車騎士玻璃心覺得顏面受損遭歧視仗著有行車紀錄器不肯讓.
小黃錯就錯在半途攔停造成明顯的違規事實.這位機車駕駛不配稱為騎士,叫機車人還比較恰當.
1,快速公路沒有超車道,因為很多交流道都在左側
2,一般道路也沒有超車道
以上兩點怎麼看都不能成立,結果你竟然無視於逼車
只顧於檢討二輪受害者,人品之高尚,令小弟佩服阿~
2018-08-27, 09: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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