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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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覺得有時候太過了, 保護措施是保護正當行為或"意外"狀況.
像這種自己找出路的, 實在沒必要, 多一個不多, 少一個不少~
上次去哪個風景區還有告示牌說前面階梯不可以跑跳?
多餘了, 就讓想跑跳的去跑跳吧~ 那些說不定還少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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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德國上過一門工業安全的課程,老師就說防範危險的做法有三種層次:
上策是從設計上避免發生危險的可能性(這個比較難,有時真的做不到);
中策是如果基於設計需求,無法避免危險可能性的話,就想法子隔離,讓人無法接近有危險的地方
(最常見的做法是這一種);
下策則是:
貼張警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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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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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 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 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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