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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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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先退伍再來告刑民事比較保險...


主張該和解書係於被脅迫的狀態下所簽署而無效

再控告該長官恐嚇罪(以將來的惡害通知被害人使其心生畏懼)
以及如10樓網兄所述該學長殺人未遂
或是傷害
舊 2018-08-15, 07:1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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