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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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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msnow
你是店家, 當然希望新聞不要打馬. 方便大家指認, 找到人 可以求償
那媒體呢, 只是一個工具. 不管嫌犯有沒有被指認出來. 幾乎對媒體自己影響不大

但萬一不幸的是, 法院認証嫌犯無罪, 嫌犯另有其人, 此時被懷疑者當然可以反咬媒體一口,
媒體賠錢事小, 企業形象亦受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概念吧...
舊 2018-08-15, 10:57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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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