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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娘喂! 1080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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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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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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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snow
你是店家, 當然希望新聞不要打馬. 方便大家指認, 找到人 可以求償
那媒體呢, 只是一個工具. 不管嫌犯有沒有被指認出來. 幾乎對媒體自己影響不大
但萬一不幸的是, 法院認証嫌犯無罪, 嫌犯另有其人, 此時被懷疑者當然可以反咬媒體一口,
媒體賠錢事小, 企業形象亦受損.
媒體有新聞自由,可以把可公開事件公諸於世
媒體只是根據事實報導
店家給的是無碼版,又是犯罪行為不應該加工
當發生社會新聞或事故時,常有警局高層受訪案件過程
怎麼沒把他打碼?
2018-08-15, 10:22 AM #
18
drag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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