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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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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引用:
作者Snorlax

刑法277條寫得很清楚

傷害致死就是7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就算是可教化或恐龍法官,7年也是跑不掉

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現在還有google,唸書不認真不會用電腦也不用昭告全天下



最近已經看幾條新聞,明明是幾年以上的徒刑罪,但法官卻有他的理由,判決比法定最低刑期少,實在無言。
舊 2018-08-08, 01:4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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