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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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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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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makawa
認真講我覺得糾眾致死應該要唯一死刑了,
這也是從以前到現在人們霸凌原因,
因為自己沒辦法做啥就找一堆543的拉基壯膽,
螞蟻吃死大象概念,法律應該朝這方向去修正只要對方人數多,
受害者方不論做什麼樣的反擊都合法而且無罪才是,
至於多數方則該加重刑罰承擔一切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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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假新聞害命 Google工程師被2000人打死
https://www.worldjournal.com/5672803/
這2000人要被判死刑嗎?
我先說說自己的看法
我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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