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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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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aw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780
引用:
作者厝漢
家屬下一關 還要面對 吠死 和 恐龍法官



認真講我覺得糾眾致死應該要唯一死刑了,
這也是從以前到現在人們霸凌原因,
因為自己沒辦法做啥就找一堆543的拉基壯膽,
螞蟻吃死大象概念,法律應該朝這方向去修正只要對方人數多,
受害者方不論做什麼樣的反擊都合法而且無罪才是,
至於多數方則該加重刑罰承擔一切罪責
舊 2018-08-08, 06:4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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