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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LDSKING
別再請問了啦,看不懂就學跳針王死不承認有閱讀障礙硬掰下去就對了,這點你們倒是挺像

提案/訴求都是你在說,要我承認你得先找出我有寫那兩個字再來嘴,否則沒有的東西要我承認,我沒像你動不動就犯傻ok?唉你這樣子是要怎麼跟人嘴?真替你感到無比的悲哀

真想要知道人家想表達的真意就好好把文看清楚再回,都說過腦是很好用的東西,沒腦勤能補拙總有天一樣會看得懂

沒有提案或訴求,你是要送件什麼東西?
把“駁回的理由”送件嗎?
我知道憑你的智商很難為自己辯解,那你就惦惦不就好了
何必又出來自取其辱?
還是嫌被羞辱的不夠?那我們再來看看你是怎麼回應的

這是我回應該網友的原文
引用:
作者Toluba
查了一下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209176
https://www.ey.gov.tw/Page/14475660...9d-b01e7e2908be
裡面有解釋駁回原因
似乎不存在你所說的理由

我說我看不到有類似“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這種理由
然後你回
引用:
作者LDSKING
"若公投主文有強烈的主觀,語意不清,中選會都會退回要求補正。"

他說的第二點"擋下"就是用這理由怎麼會不存在?

因為我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所以我又回
引用:
作者Toluba
你不只表達能力有問題,連理解能力也是
"若公投主文有強烈的主觀,語意不清"

"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
這種理由有一樣?

當然如果中選會如你們所說的,隨便找個理由在提案時就駁回
那就符合中國所希望的,思想自我審查,消除任何他們不希望聽到的聲音

這時候我已經很明白表示這兩種都是屬於駁回的理由
但你卻回應
引用:
作者LDSKING
原來"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的語意非常清楚主文客觀完全符合中選會的收件理由?

早說嘛,之前被駁回應該改成這樣或改成"裝睡的被害人臉腫的跟豬頭"這樣就可以送件啦,中選會也沒有理由藉口再駁回申請∼筆記

請問你到底要送件什麼東西啦
如果你那時候就知道那是屬於“駁回的理由”
你是在回應什麼鬼東西啦
自取其辱很爽是嗎?
舊 2018-08-07, 03:48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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