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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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嘩,開始挑"同義複詞(我原文寫成"同意復詞")"的錯別字了,好厲害好厲害,不過你又錯了,
我只錯一個字"意",另一個"復"字沒錯,"復"字在這是double的意思,也就是疊字的意思,
至於你以為正確的是哪個"ㄈㄨˋ"我就不知道了,可不可以說出你心目中以為正確的那個"ㄈㄨˋ"來讓大家笑一下,
"100%"和"肯定"兩字連用構成同義複詞,例如:"巨大" "微小"都是同義複詞,"100%肯定"也是同義複詞,因此我原文"幾乎100%肯定"的意義為幾乎肯定,或幾乎100%,你到底想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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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在瞎掰了,好嗎?
自己說過的話都裝作沒看見嗎?
這種程度也好意思懷疑別人的能力?
還不要臉的說是在設陷阱?
這麼顯而易見的錯誤不承認還要硬拗,真的會讓人看不起啦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路權本身就是個過度簡化的說法,它完整的概念是包含:
1.用路權(即我所引用的那篇論文中的"通行權")
2.優先通行權(判斷肇事責任時用的)
通常人說到這個是在講肇事判斷時的"優先通行權與否",
但因為你扯出一個"無照駕駛合不合法?"的問題,想用這句來推翻我所說的: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類似毒蘋果樹理論的變形)
因此我才引用那篇論文,說明無照駕駛是另一回事,無照駕駛依然有用路權(即論文中的通行權),
和肇事判斷時的"優先通行權與否"無關,兩者是不同的權力,
因此,我以上1和2的說法沒有錯,
無照駕駛肇要判斷肇事責任時(無照駕駛者依然有用路權(即論文中的通行權)),所以其用路權合法(符合我以上所說的1和2),需判斷的是"優先通行權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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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繼續胡扯一堆也沒有用啦
開宗明義就跟你說我們討論的路權就是你所說的"優先通行權"
自己亂扯一個用路權想混淆視聽,可惜我不買帳
舉例無照駕駛只是為了戳破你那狗屁邏輯
結果兩年過去了,這種狗屁東西你還在當個寶
要舉其他例也一堆阿,酒駕有沒有路權?未繫安全帶駕駛有沒有路權?肇事前1分鐘超速駕駛但肇事時沒有超速,有沒有路權?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你知道為什麼我會在這討論串提出以前你所犯的兩個嚴重閱讀/理解/邏輯錯誤(1.工人/機具,2.車禍)嗎?
因為你又犯了,
你有搞懂syntech0307及LDSKING在"諷刺"什麼嗎?
你有搞懂他們說的真義是什麼嗎?
你又在自己講讀/誤解別人的原意了,這就是後面有人說你在裝睡的原因,
我是不知道你是真搞不懂別人的"原意/諷刺"之所在,還是在裝睡啦,
反正有只有這兩種可能了
同樣的閱讀/理解/邏輯錯誤可以連犯3次,前後時間長達2年多,
不簡單,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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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你又犯了
"回答不出來,就左閃右躲"的老毛病了
說真的,我不意外
因為你的程度就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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