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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噗哈哈哈......,
計謀/陷阱是要可以驗證的,
我的計謀/陷阱已經驗證(referee_c親身驗證了兩次),
只要你的計謀/陷阱已經經過驗證,
那才是真的,
否則就是狡辯,
況且,你連自己明白承認所犯下的工人/機具誤解都敢狡辯,
別人也都看得很明白,
你卻還敢不斷狡辯,這恥度真的無下限





用路權(即論文中所謂的通行權)和路權的優先與否是兩回事,兩個獨立的權,彼此互不相牽扯,
所以我所說的"若一件事犯法,則這整件事非法"完全沒錯,
因為通行權/路權的優先與否是兩個獨立的權力/事情,互不影響,
這我已經講了幾百遍了,
這也是我所引用那篇論文要你了解的,也是Quaker2013和d61s發文所說明的,
因此也可以很明白,你所說的:
"我說的那句話"若一件事犯法,則這整件事非法"必須要能同時套用在通行權/路權的優先與否上,否則我那句話就是邏輯矛盾"
根本就是基於你對法律及邏輯...

第一,我解釋我為何誤解也叫做狡辯?

而你卻稱自己的低能言論叫做"設陷阱"?
要跟你比無恥我真的自嘆不如
好好品嘗自己講過的話吧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嘩,開始挑"同義複詞(我原文寫成"同意復詞")"的錯別字了,好厲害好厲害,不過你又錯了,
我只錯一個字"意",另一個"復"字沒錯,"復"字在這是double的意思,也就是疊字的意思,
至於你以為正確的是哪個"ㄈㄨˋ"我就不知道了,可不可以說出你心目中以為正確的那個"ㄈㄨˋ"來讓大家笑一下,
"100%"和"肯定"兩字連用構成同義複詞,例如:"巨大" "微小"都是同義複詞,"100%肯定"也是同義複詞,因此我原文"幾乎100%肯定"的意義為幾乎肯定,或幾乎100%,你到底想凹甚麼?


第二,原串在討論路權,自己硬要插進一個"用路權"來胡扯
但就算再怎麼扯,也沒辦法符合你自創的邏輯啦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

如果只能套用在超速駕駛上,你其實不需要脫褲子放屁,弄一套什麼狗屁邏輯幹嘛?
你早點說就不需要講那麼多廢話了
再次品嘗自己說過的話吧,邏輯?這種東西你有嗎?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路權是給"合法"行駛在路上的車輛/人...等的,當你已經嚴重超速非法行駛時,你要講路權?
還是說在你的認知裡面即使違法行駛也有路權?
如果合法及不合法行駛都可以有路權,那還有路權之分幹嘛?


最後,”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這段話是syntech0307網友回應的
引用:
作者syntech0307
您前面的問題是"處理",
"處理"的方式就是 告知人民利害關係

"擋下",
就說'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就可以擋了.
其他公投都這樣擋的.

結果LDSKING回應如下
引用:
作者LDSKING
"若公投主文有強烈的主觀,語意不清,中選會都會退回要求補正。"

他說的第二點"擋下"就是用這理由怎麼會不存在?

引用:
作者LDSKING
原來"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的語意非常清楚主文客觀完全符合中選會的收件理由?

不妨用你過人的理解能力來說明一下”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這段話
到底是不是LDSKING所說的意思
我就來看看你們的程度是否半斤八兩
     
      
舊 2018-08-05, 08:53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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