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luba
如果我說,把工人跟機具搞混是我故意放的餌,你信嗎?
所以別再說設陷阱這種騙三歲小孩的理由了,好嗎?
錯了就認錯,別再硬拗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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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哈哈哈......,
計謀/陷阱是要可以驗證的,
我的計謀/陷阱已經驗證(referee_c親身驗證了兩次),
只要你的計謀/陷阱已經經過驗證,
那才是真的,
否則就是狡辯,
況且,你連自己明白承認所犯下的工人/機具誤解都敢狡辯,
別人也都看得很明白,
你卻還敢不斷狡辯,這恥度真的無下限
引用:
作者Toluba
機具不用人去操作?因為他打工作一小時我才誤以為是工資
打租用一小時我才會覺得是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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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luba
如果你還想討論路權問題,歡迎回到原討論串,我陪你跳針也沒問題
這串的主題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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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權(即論文中所謂的通行權)和路權的優先與否是兩回事,兩個獨立的權,彼此互不相牽扯,
所以我所說的"若一件事犯法,則這整件事非法"完全沒錯,
因為通行權/路權的優先與否是兩個獨立的權力/事情,互不影響,
這我已經講了幾百遍了,
這也是我所引用那篇論文要你了解的,也是Quaker2013和d61s發文所說明的,
因此也可以很明白,你所說的:
"我說的那句話"若一件事犯法,則這整件事非法"必須要能同時套用在
通行權/
路權的優先與否上,否則我那句話就是邏輯矛盾"
根本就是基於你對法律及邏輯的無知,
不然你乾脆說我的那句話無法套用在牛頓運動定律上,所以無效
引用:
作者Toluba
在這裡,你對”技正小時候沒扶老太太過馬路”這句話到底是「訴求」還是「駁回的理由」
表達一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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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誤解/憑空生出來的爭論,我是要表達什麼看法?
你可以先把自己的閱讀/理解/邏輯等能力練好再和別人辯論很難嗎?
這討論串中幾位和你爭論這個問題的網友都沒有對這句話有所誤解,
你所謂這句話在別人眼中是"訴求"還是"駁回的理由",是你自己"解讀/幻想"出來的,
原因前面已經有網友解釋過了,
你這個"誤解/幻想",比工人/機具那個還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