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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
Silent Member
 
狐假虎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應修大學法,國立大學校長由遴選委員會選出5個候選人,
交全校師生普選產生2名候選人,再交立法院選出校長。
不然政黨輪替何用?放任黨國餘孽控制大學,納稅人屁都
不能放一個?
舊 2018-08-05, 05:13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狐假虎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