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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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poff
說胡說八道有點過了吧.......
雖然我的確可能了解不夠多就是了.......
至少我問當事人的確說他們是低收沒錯.......
然後也聽過對方有領一些相關的補助......是低收才有的.......
但是我跟當事人交情沒好到會去進一步打聽詳細細節......
所以我也無法給你更多佐證.......
可能當事人剛好就是大致上符合相關資格(例如沒有其他親屬可以被查資產).......
只有實際收入部份其實不合低收資格.......
然後當事人的確是就像我講的.......不怕麻煩.......
訪視什麼的他也有它的處理方式......
我沒說過當事人是靠賄賂走後門.......那反而太蠢了.......
就只是不怕麻煩的去鑽漏洞而已.......
制度本身的問題其實就像你講的.......
問題在於一些很僵化的限制導致一般人申請不到.......
但是只要不受那些限制.......就會好辦很多......
要是有一些特殊身分就更容易過.......
但是那些身分跟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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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也只是盡量求取平衡,國家預算有限,制度難免有漏洞,只能盡力防弊,有人能幫忙檢舉就方便很多。很多交通違規或違建不也是靠檢舉政府才會去查,政府本來就沒能力做到鉅細靡遺
同一個討論串,就有人嫌政府管太多申請困難,同時又有人嫌政府漏洞大有弊端,政府治理,果然是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