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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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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sclee
國賠不就是同樣的觀念嗎?

公務員犯錯導致老百姓損失,可以去申請國賠

如果大家認為媽媽嘴老闆不應賠,哪國賠是否要廢除?由哪個犯錯的公務員自己去賠就好
我十分贊同 個人造業個人擔

拿大家的稅金去補失職員工犯的錯誤
舊 2018-08-04, 11:19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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