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辦好同址分戶了
不過我還是搞不太懂原理
原本是我媽、我姊、我在同一個戶口名簿,這樣算同戶籍?
(我爸媽很早就離婚了,所以不在裡面)
現在變成我媽、我姊在同一個戶口名簿,我自己獨立一個戶口名簿
戶號、地址都一樣,這樣就不同戶籍了嗎?
但這樣又沒有改變我媽有房的事實,不知道申請過不過的了... 
 
 
話說今天順便打去問中低收入戶的"家庭收入"認定範圍
好像也是直系親屬才算,所以我姊就不算(旁系親屬)
但父母輩的不動產(包含土地、房子)、退休金收入都算
更重要的是,我本人只要年滿25歲,沒有特殊理由(身障之類)
就算十年失業在家沒有任何收入,也還是算就業人口,無法申請任何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