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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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鳥
這個去年出來的時候就討論過了,這個很有趣,國防部自己喊的這個條款的法令位階是什麼?有三讀通過嗎?連「條例」都稱不上,要怎麼真的約束人民?
再來他說出境「觀光旅遊」不准,請問申請的時候我填出境商務考察,他要怎麼證明不是,要怎麼擋我?所以這個是國防部喊出來嚇人的,實務上根本執行不了,亂嚇唬人就是國軍的專長之一你忘了嗎?
喔對了,國防部唯一可以用的方式就是明年再招你沒錯,但是明年再繼續出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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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執行上有困難,但是這是後備指揮部明定的規章
不太適合直接在論壇上說收到教召令後再計畫出國絕對沒問題吧
你之前說去看法條並沒有違法,問題是你說的法條就是後備指揮部的法條阿
法條去年就是已經修改,我只是提醒一下而已
我也出國兩次躲過兩次教召,但這是八九年前的事情了
即便如此現在我也不會跟別人說出國躲教召絕對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