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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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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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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ombie
道路使用維護費,應該按照車重以及車的體積,來徵收,才合理。

重車對道路破壞,一般會比較大才是。

另外,純電動車也要徵收才是。

名目如果是燃料稅,就應該隨油徵收;若是其他用途,就應該改個相稱的名字。

名不正就言不順,政府也在幹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事,而且不想改善,令人傻眼。
都這樣幹了幾十年,大家也早就習慣了,有什麼差?
     
      
舊 2018-08-02, 01:29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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