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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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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a9607
說真的,法官倒底懂不懂分層負責的概念?

老闆、股東該負責的是錯誤的決策、或是明知違規/違法卻不作為…

如果老闆股東得在店裡盯著店長並且為店長的行為負責…

那還請店長做啥?!老闆自己下來當店長就好啦?!

如果法官邏輯一致

老闆要監督店長

那死者家屬都沒有責任照顧兩位老人家嗎?
都沒關心他們去這個沒有老闆監督的咖啡廳好危險啊
所以家屬要連帶賠償死者家屬...

反正要錯亂就讓他更亂一點
舊 2018-08-02, 11:21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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