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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員工殺人未盡監督之責 媽媽嘴老闆判賠3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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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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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老柏(第四)
很好笑的是,判決理由是"未盡監督之責",但是要法官解釋怎麼監督才不會發生這種事人家不會鳥你,也就是說拿不可能的事情當作判決理由
我很想知道盡監督之責是怎麼做才可以阻止這女的殺人???顧一個店長後再顧一個保鑣上班時間全程監視店長嗎??
那誰監督保鑣
2018-08-02, 10:26 AM #
30
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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