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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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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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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6810
消費者在營業時間,
被業者利用銷售產品蓄意殺害,
業主無責才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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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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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rks
真正倒楣的是股東而不是老闆
一間咖啡店才多大而已, 老闆會管不到員工還真是有鬼
所以才會被當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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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這麼敏感的東西都能被員工捲款潛逃 ,
金小胖高壓統治下 , 老百姓一樣會找機會落跑 ,
管理員工是能管到什麼程度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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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起訴的時候我就有這種感覺:
以後更生人別想找工作了,不會再有人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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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法官判刑都沒在考慮影響層面的 ,
就像拼命替無差別殺人犯免死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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