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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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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bo987
總之有人遇害,就產生了賠償費用.
賠償費用,該由誰來支付?

例如:空難意外,航空公司賠償.
北捷意外殺人,北捷支付部分賠償費用.

媽媽嘴老闆,想閃避掉很難.
雖然人不是老闆殺的.但員工謀財害命是事實
就算不服也得服...因為找不出誰來賠這筆錢.

刑事犯罪明明就有全民買單的犯罪被害補償金...
更何況加害人本人還活著打求生官司中,哪來的求償無門?
舊 2018-08-01, 09:0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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