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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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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2
引用:
作者rainwens
主要是美國有工會,也有律師願意免費打贏面高的民事訴訟,
老闆不能說開除就開除,要有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足夠理由,不然只會賠更多。


有人在講笑話,麻煩美國人出來破除迷信,謝謝。
舊 2018-07-29, 06:25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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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k離線中